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环境影

 
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大丰市港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丰市港中央大道北侧西首
联系人:施晓钟
    联系电话:0515-83555665   邮编:224100
二、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益民
    联系电话:13770320921   邮编:2100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E-Mail:jimmy.cheung@hotmail.com
三、项目基本情况
大丰港地处江苏省中部沿海,位于盐城市辖大丰市境内。北依连云港,南靠上海市,北依欧亚大陆桥最东端出海口连云港,南靠我国沿海主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结合部的上海市,是国家“九五”港口发展计划和江苏省“九五”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江苏省“十五”期间唯一新增设的一类开放口岸。
为促进苏北及盐城地区地区的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大丰港的区位优势,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兴建石油化工码头。建设规模为:(1)吞吐量:码头年吞吐量430万吨, 其中进口179万吨,出口251万吨;(2)泊位数:3个,分别为5000吨级石化、50000吨级石化和50000吨级食用油船泊位各1个;其中50000吨级石化泊位可同时兼靠2艘5000吨级化学品船,结构考虑80000吨级油轮靠泊。
后方陆域储罐区共布置了5000m3的拱顶罐6座,3000m3的拱顶罐8座,3000m3的球罐组6座,相同罐组之间的储罐用隔堤分隔,罐组之间则采用道路及防火堤隔离。货物种类为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甲醚、液碱(32%)、丙烷、丁烷、丙烯。
四、环评主要结论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国发[2005]40号)中鼓励类“二十二、水运 1. 深水泊位(沿海万吨级、内河千吨级)建设”和“二十五、其它服务业 1. 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相符,属于鼓励发展的项目。
同时本项目与《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十五、生产性服务业 1. 粮食、棉花、食糖、食用油、化肥、石油等重要商品的现代化仓储等物流设施建设”一项相符,属于鼓励发展的项目。
根据国贸技术(2002)444号关于印发《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的通知精神,本项目开发建设深水港,符合深水深用的原则,且本项目所用的设备均不在国家淘汰或限期淘汰的范围内。
综上所述,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项目选址可行性及与规划的相容性
(1)符合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
根据《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大丰港是江苏省近期沿海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大丰港两个万吨级码头的基础上,抓紧开展3.5-5万吨级石化、煤炭专用码头和多用途码头建设的前期工作;在产业发展方面规划以大丰港一类口岸的石化、煤炭专用码头等为依托,引导发展石化、林浆纸一体化,以及海水增养殖、苗种培育、海产品精深加工、海洋医药、海洋化工以及海产品贸易等。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充分利用深水岸线资源,为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临港工业区南区(主导产业为石油化工及其配套延伸、海洋化工、海洋生物医药为主)服务,符合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
(2)符合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
《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明确了大丰市的产业布局,其中江苏省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位于大丰港腹地,规划依托大丰港,利用王港河排污通道,发展石油化工及其配套延伸、新型能源、医药产业。因此,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
(3)符合大丰港总体规划
《大丰港总体规划》规划将四卯酉河~王港河段岸线作为港口岸线使用,大丰港分为北港区、南港区和内河港区,其中南港区以干散货和液体散货运输为主,服务于港区后方的化工园区发展及腹地内石油重化工企业。大丰港石化码头的建设符合大丰港总体规划。
(4)不在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内
根据《关于调整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等3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函〔2007〕58号),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位于盐城丹顶鹤自然保护区南块实验区北侧,工程北距保护区中块实验区南界直线距离约10.6km,距缓冲区南界直线距离约16.1 km,距核心区南界直线距离约33km,南距保护区南块实验区直线距离约1.3km。因此,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符合盐城珍禽自然保护区的相关要求。
(5)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四卯酉河~王港河段岸线为大丰港口区,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的建设符合海洋功能区划。
(6)选址环境可行
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建成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对环境影响较小,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仍能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所在海域环境质量及周围声环境质量仍维持现状,且对盐城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影响较小。从环境角度而言,该项目的选址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工程拟建地适宜建设5万吨级码头工程,工程的建设符合江苏省沿海开发总体规划、大丰市城市总体规划、大丰港总体规划,不在盐城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范围内,符合海洋功能区划,从环境保护角度,工程建设选址可行。
3、清洁生产原则的符合性
本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机械,物料装卸采用仪表计量系统,自动计量并控制进料阀。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储罐选用固定拱顶罐,并用氮封处理,丙烷、丁烷、丙烯采用球罐。同时码头和罐区采用自动化程度高的DCS(或PLC)系统和激光靠岸测速系统,可有效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事故发生概率和污染物排放水平。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使用的能源均为清洁能源。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4、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及可达性
对生产过程加强了污染控制和采取了有效的治理措施:
⑴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起进库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海。
本项目可研提出的生产废水采用调节+气浮+二级生化处理的工艺,处理方案对各类生产废水不具有针对性,且未明确具体生化处理工艺。
根据生产废水浓度较高且污染物毒性较高,本次环评提出推荐采用废水预处理+SB/CO生化系统,经推荐方案处理后的生产废水主要污染物COD和有机毒物均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后排入海域。
⑵为了减少储罐中储存物料的呼吸量及装卸料过程中呼吸损耗,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储罐采用氮封措施,另外苯乙烯储罐采用冷却盘管。
船舶进出港辅机废气主要为SO2、NO2,属于无组织面源排放,需加强管理,并尽量采用先进设备,可以将其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⑶码头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输送泵房,空压机站污水处理站机械设备、船舶发动机等。主要防治措施有:在机械设备选型时,首先应选用低噪声环保型产品,并采取一系列隔声和减振措施,如设置消声器,安装软接头等,降低声压级,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污染。通过以上措施后,可有效地削减噪声源强,实现达标排放。
⑷船舶垃圾若需上岸处理,需经卫生防疫主管部门检疫批准后,由海事部门委托其认可的单位派垃圾接受船接收后送去处理,防止国外传染病介入。疫区船舶垃圾接收后送指定单位焚烧处理;陆域垃圾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送往市政垃圾填埋场作卫生填埋。生产中产生的废油、污泥等危险固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⑸本项目为减少对海域水体污染还采取以下措施:
在物料输送臂下设置残液盘(槽)收集拆管后的滴漏液;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在码头平面上设有围油堤;在码头海域设置围油栏和事故处理船。
通过分析,上述污染防治措施切实可行且可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5、能够满足总量控制要求
   根据本项目排污特征和评价区实际情况,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选择SO2、烟尘、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甲醚、非甲烷总烃,水污染物总量控制因子选择COD、氨氮、总磷、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和石油类,固废污染物按实际产生量控制。
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分别为:COD2.4644t/a、氨氮0.1458t/a、总磷0.0109t/a、甲醇0.0739t/a、乙二醇0.0246t/a、苯0.0025t/a、甲苯0.0025t/a、二甲苯0.0099t/a、苯乙烯0.2464t/a、石油类0.1232t/a;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可向大丰市环保局申请。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分别为:SO216t/a、烟尘1.92t/a、甲醇74.487t/a、乙二醇5.752t/a、苯7.466t/a、甲苯4.006t/a、二甲苯2.889t/a、苯乙烯3.818t/a、二甲醚30.049t/a、非甲烷总烃256.329t/a,其中SO2、烟尘为有组织排放,其余为无组织排放;大气污染物总量指标可向大丰市环保局申请。
本项目的工业固体废物总量以项目实际发生量进行控制是可行的,可以实现排放量为零。
6、工程建设、营运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下降
  (1)环境空气
大气环境影响预测表明:本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甲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值等均很小。
不利风向下甲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非甲烷总烃对关心点的影响值极小,均不超过标准的0.05%;且叠加本底浓度后,符合相应的环境标准。甲醇、乙二醇、苯、甲苯、非甲烷总烃对关心点的日均值极小,均不超过标准的0.08%;且叠加本底浓度后,符合相应的日均环境标准。
按照交通部卫生防护距离标准要求,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1100m,该范围内无环境保护目标。
(2)海水环境
由于本工程营运期产生的废水量小,且排污口附近海域的潮流对COD有较强的稀释、扩散作用,污染物仅在排放口附近浓度有所增加,对海域水环境污染物浓度贡献较小,且影响范围局限在排污口附近50m范围内;对周围珍禽自然保护区及滩涂养殖区影响甚微,正常排放时对敏感目标基本无影响,非正常排放时对敏感目标的COD最大影响值为0.005mg/L,其对敏感目标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3)声环境
本项目各噪声源在采取降噪措施后,对厂界及外环境的影响很小,各点均能达到厂界噪声标准。
(4)海域生态环境
引堤建设过程中将导致水生生物(主要为底栖生物)的损失,采用人工放流当地生物地措施进行水生生物恢复与补偿,施工期结束后3年内水生生物种类将恢复正常,水域生态环境将逐渐恢复。
营运期排放的水污染物包括油类、有机污染物、化学污染物,这些水污染物将对水生生物和海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由于营运期产生的废水量小,影响范围局限在排污口附近50m范围内,因此水污染物排放对水生生物和海域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
7、其它环评结论
(1)对水文动力的影响
本化工码头工程与二期拟建码头南侧紧邻,相隔约100m,距离一期南侧约7.6km。根据数模计算结果,二期匡围工程以及本期化工码头工程对二、三期码头前沿水域的涨急流速略有增加3~4cm/s,落急流速几乎没有变化,流向影响均在1°以内,三期工程码头前沿涨落急主流向为157~341°。
(2)对自然保护区和鸟类的影响
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位于盐城丹顶鹤自然保护区南块实验区北侧,工程北距保护区中块实验区南界直线距离约10.6km,距缓冲区南界直线距离约16.1 km,距核心区南界直线距离约33km,南距保护区南块实验区直线距离约1.3km。
工程的建设后周边环境的变化将对盐城自然保护区,特别是对保护区鸟类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在本次调查中,我们发现大量的鹭类及鸻鹬类在大丰港一期和王港河入海河道两侧泥沙滩活动。尽管本工程建设完成后米草群落面积预计会有较大的增长,其中生存的物种数也会有所增加,但米草这种生境并不能被湿地鸟类所利用。相反,泥沙滩作为鸟类活动的觅食地,由于工程建设的占用及泥沙滩向泥滩的演变,面积会逐渐缩小。尽管岩滩种类会有所增加,但由于面积有限,且该地区人类活动教多,亦不能为鸟类所利用。因此,石化码头工程建设后随着底栖生物种类会发生变化,在该地区活动的鸟类可能会被迫迁移到其他地区。
(3)事故风险评价
本项目事故风险的发生概率相对较低,事故类型主要有油品、有毒物质的泄露引起火灾、爆炸、油品或有毒物质排放等。一旦发生事故,将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码头溢油(液)事故将对保护区南侧实验区产生较大影响,火灾、爆炸事故更会造成对人员和建筑物的严重伤害。因此必须认真落实本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后,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发生的概率,降低事故发生的环境后果。
(4)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本项目总投资为75051.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93.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66%。本项目投产后经济效益较好,环保投资可以保证废水和噪声的达标排放,环境效益较显著。
本项目建设将能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繁荣,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8、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清洁生产水平较高,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在认真落实各项环境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均能实现达标排放且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建设可行。
9、对策及建议措施
(1)认真落实本项目的各项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2)按照国际海事组织《73/78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重视引进和建立先进的环保管理模式,完善管理机制,强化企业职工自身的环保意识,减少或控制船舶污染物的排放。
(3)加强内部管理,努力杜绝非正常及事故情况下的污染物排放,以减少对海域、大气等周围环境的影响。
(4)按照环保、海事、防疫等部门的要求,严格监视船舶的污水、固废的处理处置。
(5)建议实施区域动态监测管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运营后加强对海域环境的动态监测和跟踪管理,因累积效应对环境和生态产生明显不良影响的,应尽快查清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必要时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施工方案和污染防治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考虑以拟建项目所在地方圆10km范围内的公众为主,其它公众为辅的原则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3、对本项目建设如有较大疑义或持反对意见,请在公告期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质疑。
4、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1、咨询或口头向现场工作人员提出建议
2、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
3、将书面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4、以信函形式向评价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告不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将为公告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编制单位提出。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    向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口头建议。
(2)    填写现场所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表。
(3)    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投入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公告发布单位:大丰市港务管理局
 
 
 
 
 
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丰港地处江苏省中部沿海,位于盐城市辖大丰市境内。北依连云港,南靠上海市,北依欧亚大陆桥最东端出海口连云港,南靠我国沿海主通道和长江黄金水道结合部的上海市,是国家“九五”港口发展计划和江苏省“九五”重点基础建设工程项目,江苏省“十五”期间唯一新增设的一类开放口岸。
为促进苏北及盐城地区地区的经济发展,充分利用大丰港的区位优势,大丰港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决定兴建石油化工码头。建设规模为:(1)吞吐量:码头年吞吐量430万吨, 其中进口179万吨,出口251万吨;(2)泊位数:3个,分别为5000吨级石化、50000吨级石化和50000吨级食用油船泊位各1个;其中50000吨级石化泊位可同时兼靠2艘5000吨级化学品船,结构考虑80000吨级油轮靠泊。
拟建码头为开敞式布置方式,码头前沿线方位为160º~340º,前沿线位于-13~-14m等深线之间,与拟建大丰二期码头前沿线一致。1#、2#泊位共用1座倒 “凸”字形靠船作业平台,其尺度为:中间部分为60m×40m、两翼分别为63m×22m,3#泊位靠船作业平台尺度为90 m×22m,靠船作业平台的两侧按开敞式码头的船舶系缆要求共布置8座系缆墩,平台与系缆墩、系缆墩与系缆墩之间均通过钢联桥连接。在大丰二期码头后方引堤的南侧拟新建1014.1m×10m引堤一座,拟建码头平台通过长度为2894.7m的引桥与该引堤连接,引桥宽度考虑管线布置(预留后期发展空间)以及车辆和行人通行的需要,确定为10m,根据装卸工艺要求在引桥南侧适当位置布置了工艺管线补偿平台。
后方陆域储罐区共布置了5000m3的拱顶罐6座,3000m3的拱顶罐8座,3000m3的球罐组6座,相同罐组之间的储罐用隔堤分隔,罐组之间则采用道路及防火堤隔离。货物种类为甲醇、乙二醇、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二甲醚、液碱(32%)、丙烷、丁烷、丙烯。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大丰市港务管理局
通讯地址:大丰市港中央大道北侧西首
联系人:施晓钟
    联系电话:0515-3555665  邮编:224100
三、环评单位情况
    单位名称: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院
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张益民
    联系电话:13770320921   邮编:210097
    联系地址:南京市宁海路122号南京师范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E-Mail:jimmy.cheung@hotmail.com
四、主要工作内容
主要根据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现状,判定有无制约本项目建设和运行的环境问题;分析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经济和技术上的可行性;从规划、产业政策、清洁生产水平、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总量控制、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境风险并结合公众参与调查,分析其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并且从环保的角度给出相应的建议,以期更好的保护环境。
五、征询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公众对于大丰港石化码头工程的看法;重点关心的是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问题,对工程建议所持的态度以及对本工程环保方面的建议与要求等内容。
2、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2)在该项目环评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和报告基本编制完成,报送审批前,建设单位还将发布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告,公示工程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等内容,并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咨询会等方式进一步征求公众意见。在此期间公众仍可以通过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自己的意见。
(3)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前,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将通过适当方式,向提出意见的公众反馈意见处理情况(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4)建设单位将认真考虑公众意见,并在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公众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六、公告说明
公告不得少于七日,自公告之日七日内,建设单位将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在本公告之日起十日内,可同时向建设单位或环评编制单位提出。
 
 
公告发布单位:大丰市港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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